費氏弧菌發(fā)光桿菌基礎知識
試驗過程中,生物樣本可能是zui敏感的,因為它們的活性和特性依賴于合適的試驗操作和貯藏條件。實驗室菌種的處理和保藏的程序應標準化,使盡可能減少菌種污染和生長特性的改變。按統(tǒng)一操作程序制備的菌株是微生物試驗結果一致性的重要保證。(對于菌株的驗收,復蘇傳代,使用,必須有規(guī)范化的程序,以保證菌株的標準特性)
微生物檢驗用的試驗菌應來自認可的國內或國外菌種收藏機構的標準菌株,或使用與標準菌株所有相關特性等效的商業(yè)派生菌株。(一般是ATCC國內也有CMCC,食品相關的CICC的菌株也可以。)
標準菌株的復活或培養(yǎng)物的制備應按供應商提供的說明或按已驗證的方法進行。從國內或國外菌種收藏機構獲得的標準菌株經過復活并在適宜的培養(yǎng)基中生長后,即為標準儲備菌株。標準儲備菌株應進行純度和特性確認。標準儲備菌株保存時,可將培養(yǎng)物等份懸浮于抗冷凍的培養(yǎng)基中,并分裝于小瓶中,建議采用低溫冷凍干燥,液氮儲存,超低溫冷凍(低于-30℃)等方法保存。低于-70℃或低溫冷凍干燥方法可以延長菌種保存時間。標準儲備菌株可用于制備每月或每周一次轉種的工作菌株。冷凍菌種一旦解凍轉種制備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凍和再次使用。
工作菌株的傳代次數應嚴格控制,不得超過5代(從菌種收藏機構獲得的標準菌株為第0代),以防止過度的傳代增加表型變化的風險。1代是指將活的培養(yǎng)物接種到微生物生長的新鮮培養(yǎng)基中培養(yǎng),任何亞培養(yǎng)的形式均被認為是轉種或傳代一次。必要時,實驗室應對工作菌株的特性和純度進行確認。
工作菌株不可代替標準菌株,標準菌株的商業(yè)衍生物僅可用作工作菌株。
在這里有些概念需要理順:
標準菌株:這里指的是凍干菌粉。
儲備菌株:復蘇后的1代培養(yǎng)物。
工作菌株:由儲備菌株轉種傳代而來。
實驗室必須建立和保存其所有費氏弧菌發(fā)光桿菌的進出、收集、貯藏、保存、確認試驗以及銷毀的記錄(有了程序,就應該有配套的記錄),應有文件化的程序管理菌種(從標準菌株到工作菌株),該程序包括:標準菌種的申購記錄;從標準菌株到工作菌株操作及記錄;菌種必須定期轉種傳代,并做純度、特性等實驗室所需關鍵診斷指標的確認,并記錄;每支菌種都應適當標注,注明其名稱、標準號、接種日期、所傳代數;菌種生長的培養(yǎng)基和培養(yǎng)條件;菌種保存的位置和條件;其它需要的程序。
anti-FGF-10 規(guī)格: 規(guī)格: 0.2ml 產品名稱: 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10/纖維母細胞生長因子-10抗體
Anti-KGFR 規(guī)格: 規(guī)格: 0.2ml 產品名稱: 角質形成細胞生長因子受體抗體
Anti-FGFR1 規(guī)格: 規(guī)格: 0.1ml 產品名稱: 纖維母細胞生長因子受體1抗體
Anti-FGFR2 規(guī)格: 規(guī)格: 0.1ml 產品名稱: 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受體2抗體
Anti-FGFR3 規(guī)格: 規(guī)格: 0.1ml 產品名稱: 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受體3抗體
費氏弧菌發(fā)光桿菌
© 2024 上海一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滬ICP備14030958號-14 管理登陸 技術支持:化工儀器網 GoogleSitemap